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北京市2018年度第十六批、2019年度第十一批、2020年度第五批和2021年度第三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京财税〔2021〕1949号 )文件通知精神,清华附中教育基金会获得北京市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四条规定: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此次是我基金会继2016年度取得该资格后第二次获批。
感谢清华附中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感谢基金会各位同仁的辛苦努力,望再接再厉,再创新的辉煌!
特此祝贺
清华附中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2021年10月12日
附:京财税〔2021〕1949号 文件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北京市2018年度第十六批、2019年度第十一批、2020年度第五批和2021年度第三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京财税〔2021〕1949号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8〕85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六批)、北京市2019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一批)、北京市2020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五批)和北京市2021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布。
附件:1.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六批)
2.北京市2019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一批)
3.北京市2020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五批)
4.北京市2021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三批)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