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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基金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清华附中国际部秉承“根植于中国文化、培养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国际化杰出人才”的使命,培养了大批具有中国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的人才。办学成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为了更好地为学校师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全方位促进国际部的发展,我校拟设立“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基金”。
 
第二条  本基金由清华附中国际部发起,定名为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基金(英文名:Tsinghua International School Education Development Fund,简称“THISEDF”),隶属于清华附中教育基金会。
 
第二章  基金来源
 
第三条  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基金面向广大校友、家长、社会人士、社会团体、国内外企业等机构和个人募集资金,汇爱心成合力,接受广大热爱母校的清华附中国际部校友和关心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的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的自愿捐款,支持清华附中国际部的全方位发展。
 
第四条  根据慈善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捐款人具有捐赠免税资格。
 
第五条  捐赠额实行终生累计。
 
第六条  基金会为单笔捐赠额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捐赠人颁发“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基金捐赠证书”。同时还将获得捐赠发票并留影纪念。
 
第三章  基金使用
 
第七条  在尊重捐款人意愿的基础上,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基金将主要用于支持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国际部的发展,概括为:
1. 按照捐赠者意愿定向支持国际部发展使用;
2. 用于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中外教师境外参会、访学、培训及外请专家、顾问的费用支出等;
3. 用于学生培养,设立奖助学金,支持学生公益活动;
4. 基金管理小组认为需要支持和资助的与国际部发展有关的项目。
 
第四章  基金组织管理
第八条  管理模式
1. 来源多样化:面向清华附中国际部校友、家长和关心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的社会人士、团体和机构募集资金。
2.管理规范化:坚持“平等参与、民主决策、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的组织原则。
3.  运作专业化:由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基金管理小组进行管理。接受基金管理小组认可的第三方审计。
 
第九条  资产管理及使用
由清华附中国际部牵头成立的基金管理小组,依据“平等参与、
民主决策、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资助工作;如捐赠协议明确具体资助内容,则遵守捐赠协议的约定。基金管理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审核当年基金使用情况。
本基金委托清华附中教育基金会进行资金管理。清华附中教育基金会将从每一笔捐赠款项中提取10%用于管理和运行成本。
   
第十条  基金管理小组  组成(5—25人):
清华附中代表:王殿军 方妍
基金会代表:侯进科
国际部代表:施平 李文平
清华附中国际部发展基金委托清华附中教育基金会进行资金管理,清华附中教育基金会定期向基金管理小组提供基金相关报告。
 
声明:本章程受中国法律管辖,其规定如与适用的中国法律相抵触,则以中国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准。
   清华附中国际部
  2019年5月20日